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2025年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2025-03-01
来源: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

印发2025年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矿安〔2025〕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矿山安全监管部门,国 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各省级局,有关中央企业:

现将《2025年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 抓好落实。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

2025年1月24日

请在底部附件处下载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2025年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pdf


2025年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25年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全国应急管理工作会议和全国矿山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部署,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两办《意见》),进一步全面深化矿山安全生产领域改革, 一体推进落实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以下简称三年行动)和“八条硬措施”硬落实,强化源头防控、过程管控、应急管理,狠抓依法治安、科技强安、人才兴安,压责任、提能力,持续推进矿山安全“一件事”全链条治理,有效防范矿山重特大事故。

一 、一体推进三年行动和“八条硬措施”硬落实

1. 深入贯彻落实两办《意见》。开展两办《意见》贯彻落实情   况“回头看”,逐条对标对表找差距,提出改进措施,加强督查督办, 推动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落地落细。

2. 深化三年行动治本攻坚。对照“八大行动”,组织开展回头看、回头验,结合实际调整更新年度治本攻坚重点任务清单,持续推进煤矿、非煤矿山重点地区和企业治本攻坚,持续推动“三个一 批”落地见效,切实提升矿山本质安全水平。分级加强现场监督检查,分片区召开调度推进会,年度实现全覆盖暗查暗访。

3. 开展“八条硬措施”全覆盖复盘检验。持续深化“学铁规、明责任、硬落实、保安全”专项活动,督促地方政府、监管监察部门及企业逐条对照各自责任任务清单自查自纠、复盘检验,定期汇总并发布“八条硬措施"硬落实专项监督检查典型案例,加强对“八条硬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确保不折不扣长期落实到位。

4. 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结合实际谋划制定深化矿山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制度措施,逐项推进改革举措落地见效。统筹谋划 “十五五”矿山安全生产规划编制工作,科学确定主要任务和重大 项目,并推动纳入国家及地方规划“大盘子”。

二、狠抓重大灾害超前治理

5. 持续深化隐蔽致灾因素动态普查。 督促矿山企业对照普查规范查漏补缺、动态完善,将普查成果纳入矿山企业基础信息数 据库,实施“一张图”管理。推动连片矿区按照“政府牵头、部门协 作、企业配合”的原则,组织开展区域性普查。

6. 强力推进重大灾害超前治理。建立重大灾害鉴定机构“黑 名单”管理制度,编制矿山重大灾害防治规划,分灾种编制防控要 点和汇总推广先进治理技术经验,组织召开全国煤矿瓦斯治理现 场推进会。有序推进深部开采工程试验,加快推动煤炭深部开采 安全技术突破。

7. 分类落实治理措施。督促临突非突矿井据实“升级戴帽”,   落实区域治理措施;受水患威胁矿山严格落实“五必须、五严禁”、 防治水“三区”管理、“三专两探一撤”等措施;开采自燃、容易自燃煤层矿井加强火区管理和采空区治理,加强高分子材料、锂电池、 皮带、电气电缆管理;大采深矿井、坚硬和松软顶板矿山,优化采掘 部署、开采强度、支护方式,加强矿压观测和端头超前支护;“小露   ”、高陡边坡露天矿,加强边坡在线监测、稳定性分析和工程治   理。尾矿库“头顶库”、无主库、加高扩容库、沿江沿河库等,加强防 洪演算和排洪设施质量检测,严厉打击擅自增加库容、加高坝体、 排尾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狠抓双重预防机制建设

8. 完善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机制。加强灾害严重、整合技改、 试生产、停产停工、露天转井工、高陡边坡露天、尾矿库“头顶库”等 “七类”矿山的风险研判,狠抓石门揭煤、过构造、动火、爆破、密闭 启封、煤仓清理、筑坝排尾等关键环节过程管控,督促矿山企业健   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机制,制定重大风险管控清单及措施、落实落 细全员安全责任。

9. 完善重大隐患排查治理“一库四机制”。强化重大事故隐 患数据库管理和动态分析,推动完善重大隐患自查自改、跟踪督 办、责任倒查、举报奖励机制。

10. 大力提升安全管理水平。持续推进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 工作,出台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新标准,严格考核定级。严格 落实加强通风安全管理“三十条”,督促企业解决通风系统不可靠、 设施不完善、措施不落实等问题。

四、狠抓监测预警处置和事故调查处理

11. 强化预警分级处置制修订金属非金属矿山感知数据联 网接入规范、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处置工作管理办法等制度,加快推 进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露天矿山、尾矿库风险监测系统联网建 设。建立完善矿山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分级处置机制,实现分级响 应、反应灵敏、处置高效、闭环管理。

12. 全力以赴抢险救援。 严格落实矿山事故应急响应及处置 办法,指导地方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督促地方加强矿山事故应急 演练、救援队伍建设,提升应急救援水平。

13. 严格事故调查处理。加大瞒报事故、较大涉险事故、典型 事故等提级调查、挂牌督办力度,严肃追究矿山及上级企业投资 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等“关键人”责任,严格落 实事故矿井停产整顿、智能化改造、非生产安全事故核销等要求。

14. 深入开展警示教育。督促发生事故的矿山企业制作警示 教育片,组织开展全员集中脱产警示教育培训。对发生较大及以 上事故、典型事故的地区,开展现场警示教育活动,涉事企业及当 事人现身说法,做到一矿出事故、矿矿受警示。

15. 常态化开展打击瞒报事故。督促各地落实《矿山安全生 产举报奖励实施细则》《打击和防范瞒报事故若干措施》,畅通举报 渠道,加大打击力度,构建不敢瞒、瞒不住的长效机制。

五、着力提升监管监察执法质效

16. 健全法规标准体系。研究出台《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立 法工作管理办法》,制定三年立法规划(2025-2027)和2025年度立法计划。加快《矿山安全法》修订进程,修订出台煤矿安全规程、 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办法、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 竣工验收规范、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煤矿和非煤矿山企业安   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修订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推动 将非煤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转化为部门规章。发布一批矿 山安全标准制修订计划,推动出台一批矿山安全生产工作亟需的   标准,系统开展原 AQ MT 标准优化评估及转化,稳步将强制性 行业标准上升为强制性国家标准。

17. 强化分级分类监管监察。优化矿山安全分类条件,实事 求是、科学精准确定C 类煤矿和C、D 类非煤矿山,防范化解重点 矿山安全风险。督促各地健全完善监管监察执法协调机制,加强 执法信息共享,强化省市县三级联动,降低频次、提高质效。

18. 坚持处理处罚与教育提升并重。建立轻微违法免罚、自 查上报不罚、重大违法必罚、举报核实和重复违法重罚的执法工作 机制,完善相关制度,提升监管监察执法质效。

19. 持续强化全过程执法监督。配足配强执法监督力量,出 台规范涉企执法检查措施,按照前有执法、后有监督、执纪跟进的 要求,常态化开展执法监督。

六、大力提升新质生产力发展水平

20. 健全完善科技创新机制。整合矿山安全领域重点实验 室,围绕事故易发、行业急需、矿山期待的领域和方面进行重点科 技攻关。出台国家矿山安全生产专家库管理办法,加强各类专家管理。

21. 稳步推进矿山智能化建设。出台标准规范,成立第二届专家委员会,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加快推进大采深、灾害严重、高海拔等矿山智能化建设。

22. 强化科技支撑保障。 持续发布矿山先进技术装备推广及落后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装备淘汰目录,加强重要设备全生命周期管理。组织开展“矿山安全科技进矿区”活动,推动先进科技与矿山企业的精准对接。大力实施煤仓安全改造,研发应用专用处理堵仓、蓬仓工器具和防溃仓给煤机。

七、大力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

23. 切实加强安全培训。加快出台《矿山安全生产培训规 定》;启动从业人员培训大纲、培训教材、考试题库编制工作。加强 培训机构管理,培育一批区域性、示范性培训机构和实训基地,加 快培训教室视频联网,严厉打击整治假培训、假考试、假证书等乱 象。对辖区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和“五职”矿长联合开展专门安全 教育培训。

24. 切实加强专业人员配备。 督促矿山企业配齐符合条件的 “五职”矿长、“五科”专业技术人员。积极引导和推动国有企业总 工程师、安监局长(部长)“进班子”,安全副矿长(安监处长)、矿山 救护队由上级公司垂直管理。

25. 切实加强从业人员管理。制定加强非煤矿山外包工程管   理的指导意见,推动矿山企业对所有外包队实施管理、培训、检查、考核、奖惩“五统一”,加强自有队伍建设;对自身没有能力的矿山, 引导整体托管。

26. 加强安全班组建设。推动培养一批优秀班组长和特种作 业人员,强化岗位标准化作业流程管理、全员“查隐患反三违”,推 进煤矿重点作业区域“无视频不作业”。

八、一体压实矿山安全生产责任

27. 加强对涉矿国有企业上级公司的监督检查。出台落实矿 山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涉矿中央企业安全监督管理“两个 指导意见”,推动国有矿山企业上级公司压减管理层级、建立“权责 利”对等的安全责任体系。常态化开展对国有企业上级公司履责 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同时抄送地方政府及国资委 等相关部门。对日常检查央企所属矿山发现的涉及安全投入、人 员配备、灾害治理、采掘接续等方面存在的重大问题隐患,及时通 报央企总部督促整改落实。

28. 持续完善督政工作机制。修订对地方政府矿山安全监管   工作监督检查相关制度,规范分级督政职责边界,完善督政内容、 程序、清单。推动省级矿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建立常态化会商工   作机制,督促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矿山企业上级公司落实 责任。

29. 抓住关键人关键事督政。坚持多提醒、多发函、多通报、 多曝光,聚焦共性问题、突出问题、老大难问题,多向省级党委政府   “一把手”专报,坚持用“党言党语”向市县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反馈意见。对不落实责任、推脱责任的省级负有矿山安全监管 责任的有关部门,向省级党委政府报告。

九、全面提升监管监察能力水平

30. 强化政治机关建设。优化完善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 要指示批示精神工作机制,健全完善“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 风、以学促干”长效机制,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实施政 治素质和政治能力提升工程。落实加强政治监督工作办法,研究 制定执纪工作流程,压实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党建“第一责任 人”责任。

31. 统筹监管监察队伍培训。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   全监管干部队伍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综合采取现场实训、 比武实战、驻企锻炼等多种方式,推动提升教育培训实效。

32. 加强监察干部选育管用。坚持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稳步 推进定期轮岗、异地交流、挂职锻炼。坚持事业为上、择优晋升,用 好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对业务过硬、敢于 碰硬的干部旗帜鲜明大胆使用,对诽谤诬告诋毁、破坏政治生态的 干部态度鲜明严肃惩处。严肃监督执纪问责,切实解决思想不纯 不真、执法不硬不实、督政不勤不力、问责不痛不痒等突出问题。

33. 切实为基层松绑减负。建立基层反映困难和问题呼应响 应机制,定期收集整理、及时研究解决。带头精文减会,改进文风 会风。坚持结果导向,实施分类考核、精准考核,确保考核指挥棒 作用不跑偏、不走样。

十、做好综合保障工作

34. 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 大在主流媒体发声的力度,积极稳妥做好重大突发事件的舆情引 导和应对工作,做实做细干部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牢牢掌握意识形 态工作领导权。

35. 持续做好综合服务。加强组织协调,强化做好文电运转、 保密机要、会议管理、用印管理、档案管理、信访、后勤保障等系列 综合服务工作。

36. 完善财务运行管理。加强财务运行管理,做好预决算编 报、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和机关日常财务管理等工作;用好中央财 政安全生产预防及应急专项资金,加强煤矿及重点非煤矿山重大 灾害风险防控项目建设。

37. 加强新闻宣传工作。出台《关于加强矿山安全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编制矿山安全文化建设标准指南,积极推进矿山安全文化优秀案例发布活动。认真谋划年度宣传工作要点,深化与主流媒体的合作,围绕中心工作开展一系列形式多样、富有特色、影响广泛的宣传活动,讲好矿山安全故事,营造良好安全生产


阅读1560
分享
写评论...